2022年3月3日,美國環保署(EPA)發布關于在商業活動中加工和分銷含有異丙基化磷酸三苯酯(PIP (3:1))的某些關鍵消費品和商業物品的合規日期以及含有PIP(3:1)物品的制造商、加工商和分銷商的相關記錄保存日期延后至2024年10月31日的公告。
受此次合規日期延后影響的行業包括:計算機和電子產品、大型家用電器、小電器、空調暖風采暖設備及工商業制冷設備、電機和發電機、開關設備和配電盤設備、繼電器和工業控制、其他通信和能源線、載流接線設備、運輸設備、樂器、機械、通信設備等制造業,及相關上游行業如塑料材料及樹脂制造業等。
此前在2021年1月6日,EPA發布有害物質管控最終規則,宣布對產品和物品中異丙基化磷酸三苯酯(PIP (3:1))的管控于3月8日起逐步實施。
2021年3月,EPA發布了一個針對5項PBT最終規則的60天公共評議公告。利益相關方有任何的建議和意見都可以進行反饋。其中,也包括 PIP (3:1) 物質的的實施日期方面的信息都可以給予評論。同時,EPA也給予了 PIP (3:1) 物質180天的不采取行動的保證。
2021年9月3日,EPA 宣布啟動5項PBT新規則制定計劃,EPA將PIP(3:1)的某些合規日期延長至2022年3月8日。